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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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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局、天台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台州湾新区经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5月1日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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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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