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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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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台商务发〔2020〕15号)文件,我局对天台县商务局上报的《天台县商务局关于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天商务〔2023〕19号)中申领证书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传真至市商务局(商发处),联系人:殷佳欣,联系方式:0576-88882630,传真:0576-88881844。
台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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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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