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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顺(浙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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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要求,依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程序,参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19)标准条件,经申报材料审核、专家现场验收评审等程序,初步认定齐顺(浙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回资质符合相关条件,现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bfqc.scjss.mofcom.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8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其社会各界对 所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台州市商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齐顺(浙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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