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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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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台商务发 〔2020〕15号)文件,我局对三门县商务局上报的《关于三门县浙石油汪家洋加油站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证书证书的请示》(三商务〔2024〕30号)中申领证书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传真至市商务局(商发处),联系人:殷佳欣,联系方式:0576-88882630,传真:0576-88881844。
台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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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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