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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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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台州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领域及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予以公示(划转事项见备注说明)。台州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批)〉的通知》(浙粮发〔2023〕86号)、《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物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批)〉的通知》(浙粮发〔2024〕53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57号)等,行政处罚事项和裁量基准将根据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和省厅局裁量基准文件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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